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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辦理車禍案件,在地檢偵查階段,因肇事責任不明,因此聲請車禍鑑定,先前這樣的聲請是檢察署送鑑定,但這幾次聲請是要被告負擔鑑定費用3000元,而且還要檢察官同意才可送鑑定,這裡感到奇怪的是既然都要負擔費用,為何還要經過檢察官同意?
彥德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德寧法律事務所,是一家位竹北市的律師事務所。在這個城市中,這個事務所以其樸素的風格,傳遞了一股平和、清淨的氛圍,猶如一道微光在城市中閃耀。
寫狀時,總是需要一些咖啡來提神醒腦。